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下需要提供贷款担保人
释义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提供贷款担保人
    1.需要担保人的情况:提供不了银行需要的相关资料;无法提供相应的资产证明;银行为了降低贷款风险。担保人相关: 被担保人欠款不还,需承担还款责任;被担保人逾期还款,或欠款不还后,除承担还款责任,还同时记录进入担保人信用记录;
    2.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银行会综合衡量其还款能力,需考虑偿还担保部分,贷款通过几率较小,担保期间,贷款审核通过,但贷款利息会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这个需要根据情况来进行判断,主要是银行来进行判断,判断依据是当事人的一些资讯情况,如果说当事人的经济条件并不是特别好的话,那么银行这个时候会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人。
    二、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哪些
    贷款担保人的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三、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1: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