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述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区别 |
释义 | 一、简述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区别 著作人身权,又称为著作精神权利,是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且密不可分、却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与之相对,著作财产权,或称著作经济权利,则侧重于作者及传播者通过作品使用形式,依法获取经济报酬的权益。这两者在法律上呈现出显著的区别。 1.两者的核心属性不同。著作人身权关注的是作品与作者人身的紧密联系,而著作财产权则更侧重于作品的经济价值和使用。 2.它们的归属主体有所区别。 (1)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体现了对作者创作的尊重和保护; (2)而著作财产权不仅可由作者或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还能由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体现了作品经济价值的流转和利用。 二、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与保护期 1.著作人身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都是基于作者与作品的紧密联系而产生的,不直接涉及财产利益。 2.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则更为广泛,涵盖了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多种权利,这些权利直接关联到作品的经济价值和利用方式。 3.在保护期方面,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也存在差异。除发表权外,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且不受时间限制。 4.这意味着作者的这些精神权利在其去世后仍能得到保护。而著作财产权则具有严格的保护期限,在著作权有效期内,作者的财产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和许可他人使用。 ![]() 三、著作人身权与著作财产权的归属与限制 在归属方面,著作人身权只能由作者或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体现了对作者创作成果的尊重和保护。 1.而著作财产权则不仅可由作者或著作权原始主体所有,还能由著作权继受主体所有,这有利于作品的传播和价值的实现。 2.在限制方面,著作人身权基本不受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制度的限制。这是因为著作人身权与作者的人身紧密相连,无法被剥夺或转让。 3.而著作财产权则依法受到这些制度的限制,以平衡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例如: (1)在合理使用制度下,他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作品; (2)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制度下,国家可以依法授权他人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并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在定义、内容、保护期、归属和限制等方面都存在显著差异。了解和掌握这些差异对于正确行使和维护著作权具有重要意义。 你对著作权还有哪些疑问?快来法律网与我们分享吧!我们将持续为你提供法律知识和建议,让你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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