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夫妻间房产赠与如何办理 夫妻间房产赠与的办理流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原房地产产权证,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二、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过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的产权证书;赠与合同;赠与公证书;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赠与房产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交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公证费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法律网提醒您,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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