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传票意味着什么呢 |
释义 | 法院传票意味着答辩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作出答辩,在规定的时间以及地点参加诉讼。法院传票人不来,有2种后果,即法院可以拘传当事人,也可以缺席判决。 ![]() 一、法院传票意味着什么呢 法院传票意味着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二、法院传票人不来怎么办? 法院传票人不来,有2种后果: 1.拘传 拘传是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针对的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在程序上,被拘传被告必须是通过了两次传票的传唤,也就是说,在采取拘传之前,法院必须发两次传票。 2.缺席判决 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传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三、法院传票送达方式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如下: 1.直接送达:是指法院通过工作人员将法律文书或传票直接送达到收件人手中,不通过别人转交或其他环节。送达回证由当事人直接签字。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受法院传票时。将传票放在代收人或收件人住处的一种手段送达方式。留置要求必须为当事人拒绝接受时使用,可邀请见证人到场见证,如果找不到人,不能采用该方式。 3.邮寄送达:是指通过国家邮政局邮寄给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传票邮寄送达一般采用邮政局具有法律效力。 4.委托送达:是指依据程序法规定,委托有关部门向收件人转交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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