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鉴定期间算不算停工留薪期内 |
释义 | 一、工伤鉴定期间算不算停工留薪期内 工伤鉴定期间算停工留薪期内。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受伤职工为正常出勤而支付相关的待遇,因此停工留薪期长短的确定对于工伤职工待遇的享受殊为重要。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二、工伤鉴定期间单位能否解雇职工 不能,工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鉴定期间进行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4.工伤鉴定申请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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