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结算吗 |
释义 | 一、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结算吗 试用期三天辞退,工资是应当结算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与非试用期在工资结算方面并无本质区别。 2.除非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解除劳动合同时,都需要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3.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样需要结算工资。 二、试用期内协商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协商解除合同时,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 2.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应发工资来计算。 三、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雇赔偿 1.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雇员工,那么需要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2.单位必须证明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 3.如果单位仅仅因为认为员工工作能力不足而无其他证据支持,那么解雇员工时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而是需要充分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因此,在试用期内解雇员工时,用人单位必须谨慎行事,确保自己的解雇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试用期权益如何保障?遇到不公正待遇怎么办?法律网为你提供法律支持,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