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权处分是否被允许撤销 |
释义 | 一、合同无权处分是否被允许撤销 无权处分的合同不可以撤销。因为无权处分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但是并不属于可撤销合同因此是不可以被撤销的。 对于无权处分合同,如果经过了权利人追认或者处分人事后取得了处分权的合同则有效;反之合同则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有哪些种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签定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签定的合同。 三、效力待定合同追认期限有多久 法律网提醒,效力待定合同的追认期一般是三十天。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通知被代理人追认的,可以催告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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