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道路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
释义 |
一、2022年道路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道路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_______元单价(综合单价包干)。 6、质量标准:合格。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7、工期:工程总日历工期天_______,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二)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 (1)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______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2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 (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4)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四)工程价款 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2、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____市土建定额再结合_____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____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_____土建定额四类下浮计取.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5%。 2、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竣工验收 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2、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_____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元。 (4)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 八)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 ,向___________的单位要求调解;调解或者协商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2、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 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副本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五类情形的施工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建筑施工领域实行严格的资质准入制度,《建筑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实行资质强制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就是生命,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是保证质量的前提,对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与审察,是施工建设的基础,无资质和超越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合同属无效合同。但是,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不能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 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司法解释最终否定了这种意见。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当然,司法解释没有对哪种情形属“借用资质”予以明确,将此认定交给了法官。实务中一般有这么几个标准:第一,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的;第二,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第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非承包人本单位人员。工程承包中存在三种情况之一或同时存在的,可以认定为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属无效合同。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对工程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详细的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凡属规定在招标范围的工程未进行招投标的,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一、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土建与安装工程以招标方式,而附属工程如装饰工程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那么,该直接发包的合同也属无效合同;二、必须招标的项目,总包中标后,建设单位基于各种情况将总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直接指定给第三方施工,建设单位与第三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也属无效。《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条规定了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标通知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前提条件,中标无效必然导致施工合同无效。 4、违法分包 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如何认定违法分包,其标准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总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属违法分包;二、总包合同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总包单位将部分工程交其它单位完成的;三、总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四、分包单位进行再分包的。这几类均属违法分包。 5、转包 《民法典》、《建筑法》第二十八条都明确规定禁止转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得转包工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了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部124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同样的规定。需要注意,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劳务承包人与总包方、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不能以转包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合同无效。 三、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和标准如何确定 工程款结算的原则:1、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但施工合同有效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若经修复 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 实践中,合同约定涉及的原则:1、价格标准,约定采用定额,还是清单方法;2、工程量核定及调整的约定,特别是各种变更情况下的工程量调整原则;3、关于签证的原则,怎样才是有效的签证,其形式和内容的要件的约定,以及有效授权的要件,约定明确的管理流程。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年道路建设施工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建设工程质量达标合格是施工的核心,不合格工程不能交付使用。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 [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8]《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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