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保全费应该怎么计算 |
释义 | 诉讼保全费的计算方式一般是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计算的。财产数额不超过一千元的,每件交纳三十元。超过一千不超过一万元的,要交纳百分之一的费用等等。 ![]() 一、诉讼保全费应该怎么计算 诉讼保全费的计算方式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诉讼保全费缴纳期限是什么 诉讼保全费缴纳期限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还没保全保全费能不能退 法律网提醒您,还没保全保全费不能退。依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如果申请保全后在法院开始进行保全之前撤销保全的,申请费用是不退还的。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第二十六条 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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