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终止说明应该怎么写 |
释义 | 一、合同终止说明应该怎么写 合同终止说明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决定提前终止合同关系时所采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在撰写合同终止说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甲方和乙方的名称或姓名、住所等。 2.简要说明双方签订原合同的时间、合同编号以及合同的主要内容。 3.阐述导致合同终止的原因,这部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描述,如双方协商一致、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等。 4.明确合同终止的日期,即双方同意合同自何时起不再履行,并说明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5.约定合同终止说明的生效条件,通常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明确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撰写合同终止说明时,务必保持语言简洁明了,条理清晰,以确保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清楚地理解协议的内容和效果。 二、合同终止与解除差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虽然都是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但它们在法律性质和法律效果上存在一些差别。 1.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则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2.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以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3.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 4.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民法典中,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 三、合同解除的法律性质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作为合同体系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解除具有以下法律性质: 1.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只有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完毕前,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力。可撤销合同及无效合同因属于效力瑕疵或欠缺的合同,不受合同解除制度调整。 2.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为避免当事人滥用合同解除制度,从而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性,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禁止当事人任意解除合同。 3.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当事人要解除合同,必须有解除行为。解除行为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是享有法定或约定解除权的一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合同解除的效力是使基于合同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合同关系)消灭。这包括两种情况: (1)合同关系自始消灭,即当事人负有恢复原状的义务; (2)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即合同关系自解除时消灭,但合同解除前的关系仍然存在。 在我国民法典中,采用的是第一种观点,即合同解除的效力溯及既往。你还有其他关于合同的问题吗?欢迎在法律网提问,我们为你提供专业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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