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程序该如何进行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程序该如何进行 1.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即可。 二、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三、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经济补偿或者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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