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和个人报工伤区别 |
释义 | 一、单位和个人报工伤区别 1.时限不同,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不同,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申报顺序不同,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二、个人申报工伤的材料有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 三、个人对申报工伤后的结果不服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当事人对认定为工伤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去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依法再去起诉也是可行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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