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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劳务关系的确认方式有哪些
释义
    一、劳动劳务关系的确认方式有哪些
    1.与用人单位协商,通过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确定劳动或劳务关系建立。
    2.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
    注意:申请劳动仲裁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只要双方愿意不管是在仲裁中还是诉讼中都可以进行调解。
    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利的前提。而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合同最直接有效的方式。那么没有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存在一定的程度,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那么劳动者的权利就无法保障。因此在为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一定要保存好相关证据。那么当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中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调解,当然是可以。在民事案件中,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可以进行调解。
    二、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是什么
    1.工作性质不同。法律网提醒,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意图,会签订劳动合同。而雇佣关系中劳务人员具有临时性,大多是口头约定。
    2.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用工主体是用人单位,雇佣关系没有这种限制,雇主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3.用工形式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正规用工形式,雇佣关系是非正规用工形式。国家对劳动关系有专门立法,对雇佣关系却没有。
    4.福利待遇不同。劳动法专门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待遇问题作出规定。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一员,并且根据规定享受用人单位的各种福利待遇。雇佣关系中,受雇人不享受雇佣人提供的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在内的各种福利待遇。
    5.排他性不同。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不可能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劳动关系,即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与两个或以上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而雇佣关系一般没有此限制,很多时候劳动力提供者可以同时和多个劳动力需求方发生雇佣关系,雇工也可以是与其他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6.救济途径不同。当产生争议的时,在劳动关系中,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或劳动监察大队的举报、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雇佣关系中救济途径比较单一,一般按民事争议进行处理。
    
    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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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0: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