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的法律依据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孩子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子女抚养协议书应该写明以下内容: 1.父母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 2.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3.抚养期限、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的方式; 4.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5.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探望权的行使时间、次数、方式。 6.子女抚养协议书一般一式两份,父母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三、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法律网提醒您,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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