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书格式 |
释义 | 申请人: 甲方 (出售方): ×(单位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编号: ,住所地,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职务: 。 乙方(购买方): ,男/女,×年×月×日出生,住址: 省 市 街 号,身份证件编号: 公证事项: 商品房出售合同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商品房出售合同》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商品房出售合同》。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有代理人,则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 甲方转让的房屋坐落于 (地址),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相应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系甲方经政府批准投资、开发的《 》(商品房的冠名)外销/内销商品房。甲方对该房屋持有 (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全称)颁发的《房屋产权证》(编号: )。该房屋至×年×月×日在 (房地产登记部门全称)查无预售、抵押及其他权利受限制的登记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该房屋可依法转让(该房屋在转让时设有抵押权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证词应据实视具体情况表述)。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方以(币种) (大写) 元整将上述房屋转让给乙方,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房屋交付日期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具体、明确(若房价款在订立合同时已付清及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的应当据实表述;其他情况,证词视具体情况表述)。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 (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 (乙方姓名)于×年×月×日在 (合同签订地点)签订了前面的《商品房出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若合同在本处、本公证员或其他公证员面前签订的,证词应视具体情况表述)。 该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公证)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附:公证书协议书(合同通用版) 申请人: 甲方: (单位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编号: ,住所地,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姓名及基本情况) 乙方: (单位全称),营业执照/社团登记证编号: ,住所地,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姓名及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合同(协议)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向本处申请办理前面的《 合同(协议)》公证。 经查,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前面的《 合同/协议》。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有代理人应写明代理人具有相应的代理权),双方当事人签订《 合同/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协议内容具体、明确,合同/协议项下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出售(或租赁等)条件,共有人 对出售该标的物无异议。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 (甲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 (乙方姓名)的委托代理人 于 年 月 日在 (合同/协议签订地点)、在本公证员面前签订了前面的《 合同/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协议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鉴属实。 该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或公证,或 部门批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 月 日 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的问题,小编为您推荐: 商品房多重买卖相关司法解释 上海市商品房购买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认购书(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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