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上哪个部门可以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上哪个部门可以办理 1.离婚手续应当在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通常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2.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之后,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二、离婚办理流程说明 1.提交离婚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附上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 2.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民政部门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签署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审查通过后,民政部门会发放离婚证书。 4.离婚证书生效:在离婚证书生效后,双方便正式离婚。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证书生效后,双方便不能再次进行复婚登记,除非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三、离婚诉讼及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如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存在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或双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遇到离婚纠纷时,务必保持冷静,遵循法律程序。如仍有疑问,不妨向法律网的专业律师咨询,获取更具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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