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方法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方法 1.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这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条款进行施工。 2.还需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加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施工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均需严格遵守。 二、合同履行的法律依据 合同履行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了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为合同履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合同的履行还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 ![]() 三、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相关规定,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概况及验收组对工程验收的意见,以证明工程是否已通过竣工验收。 2.质监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报告也是认定工程竣工验收情况的重要证明材料。 质监站受住建部门委托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其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经过整改完成后工程才能通过竣工验收。 3.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验收组各方应形成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但需注意,如质监站提出相反意见,应以质监站的意见为准。 同一时间段如存在质监站的整改意见的,相应验收合格意见不能作为认定验收合格的标准,应当以整改通过后的验收意见为准。 你对建设工程合同还有其他疑问吗?在法律网上,你可以找到更多专业解答。欢迎随时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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