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被撤销 |
释义 | 一、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被撤销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被撤销的。 若双方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之后可以撤销。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其婚姻登记机关已经将其离婚协议书备案了,因此一般不得撤销该离婚协议书。但涉及财产分割部分,确认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有权主张撤销该部分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双方的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协商一致的意见; 3.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基本情况和协商一致的意见; 4.子女抚养问题等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协议书办理公证的程序 1.当事人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所有权证明、离婚协议书。 2.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签字。 4.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