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办 |
释义 |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如何办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 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不签字吗 法律网提醒您,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可以不签字,但是不签字只是不适用调解。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写明有关情况,将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 三、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包含哪些具体事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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