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呢 |
释义 | 一、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呢 1.伤残鉴定通常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经过治疗且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进行。 2.当职工的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还可以申请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 3.申报工伤需要先提交相关材料,并按规定交纳鉴定费,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凭鉴定结论,职工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二、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相关资料。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整个流程通常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会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三、工伤鉴定法律规定 1.职工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且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你还有其他关于工伤鉴定的问题吗?我们鼓励你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的法律小助手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帮助和解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