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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什么不同之处
释义
    一、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有什么不同之处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一般如下:
    1.含义不同,单独海损是共同海损的对称,指因海上运输中遇难等事故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能纳入共同海损,共同海损是指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在同一海上航程中遇到共同危险时,为共同安全、有意、合理地采取措施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人按比例分担;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的海损只涉及船舶和货物各自利益的损失,由各自利益方承担,已投保的,由承保人代替对损失负责的一方承担,共同海损的损失应由受益方按受益比例分担;
    3.损失的内容不同。
    二、共同海损金额的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共同海损金额要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1.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 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三、如何判断共同海损的存在性
    判断共同海损的存在性的条件如下:
    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管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列为共同海损。
    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
    3.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的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的造成。
    4.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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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