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
释义 | 一、变更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 变更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如下: 1.形式不同:变更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的;合同解除有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2.效力不同:合同变更之后合同需要继续履行,权利义务不变;合同解除之后意味着合同不需要再继续履行了,权利义务终止。一般不存在损失赔偿问题。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可变更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 1.条件不同,前者需要双方同意,后者只要有撤销权的人申请撤销就可以。 2.引起的原因不同,前者是想要改变合同内容,后者是想要合同不存在。 3.有权主张的人不同。 4.确认或管辖机关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的变更有什么特点 合同的变更有如下特点: 1.被变更的合同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2.被变更的合同必须尚未履行或正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合同已终止,也不存在变更的问题。 3.合同的变更,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法律行为。 4.在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