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时间段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做出的时间段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的时间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一般情形下,交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需要检验、鉴定的,交警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交警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括什么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多久可以提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五日内可以提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通知提车。 法律网提醒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