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要判刑多久 |
释义 | 一、看守所要判刑多久 看守所判刑时间是不确定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公诉案件,一般需要在五个月内进行判刑。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未被羁押的,法院应在受理六个月内宣判。 人犯在看守所的,公安机关应在二个月内侦查完毕。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由于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可以延期审理。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以内审查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审查期限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二、家属可以去看守所看人吗 家属可以去看守所看人,人犯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三、律师看守所会见时间多长 律师看守所会见时间每次不得超过一个小时,每个月可以会见一至二次,且每次会见的人员不得超过三人。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时,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3]《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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