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含哪些详细内容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包含哪些详细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2.工程范围; 3.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7.相互协作; 8.违约责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网提醒,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 1.严格审查发包人签约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2.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3.使用准确术语来表述工期、质量、造价等施工合同重要条款的约定; 4.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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