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鉴定材料; 3.医疗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4.医疗事故等级; 5.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多长时间结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45日结案。医学会应当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7日前书面通知专家鉴定组成员和双方当事人,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和审查材料后出具鉴定结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 三、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如何申诉 法律网提醒,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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