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在宾馆监视居住吗 |
释义 |
一、可以在宾馆监视居住吗 监护居住在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由公安机关指定住处,公安机关指定宾馆的,可以在宾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二、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三、监视居住可以看病吗 监视居住可以看病。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看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可以在宾馆监视居住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公安机关指定宾馆的,可以在宾馆执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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