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约定了两个以上管辖地有效吗 1.当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两个或以上的法院管辖时,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但通常情况下,会以先起诉受理的法院为准。 2.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提起诉讼,而被选择的法院将具有管辖权。 二、适用协议管辖条件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用协议管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约定管辖的案件,必须为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范围,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 3.如果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4.管辖选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可以是合同书中的约定管辖条款,也可以通过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方式表现当事人双方选择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口头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5.当事人必须做出确定且单一的选择,即从上述五个法院中选择一个。 6.约定的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及解释 1.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协议管辖的内容,允许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特定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共同管辖的情况,指出当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而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还有其他关于买卖合同的问题吗?如想更深入了解或需法律建议,别犹豫,法律网随时为您服务。您的法律疑惑,我们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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