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资不抵债欠款如何清偿债务 |
释义 | 一、企业资不抵债欠款如何清偿债务 公司清算时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宣告公司破产后,按优先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公司债务转让需要哪些前提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公司债务转让的条件如下: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3.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 4.转让行为获得了债权人同意。 三、企业清偿债务应注意什么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 2.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 3.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4.债务人如果是企业法人,财产不足清偿所有债务时,权利人可以申请其破产。 5.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当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按费用、利息、主债务顺序进行清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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