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含义 |
释义 |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含义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当自然人的身体、健康、生命权受到损害,除应当赔偿其财产上的损害以外,对其本人或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给予一定数额的金钱予以抚慰的制度。 就人身损害而言,抚慰金适用于三个方面:一是对身体权侵害造成精神痛苦的;二是对健康权损害造成精神痛苦的;三是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的救济。上述三种情况,抚慰金请求权由权利人专有行使,均为专属权利。 二、发生交通事故如何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可出具精神损害鉴定书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只有在造成人身损害的有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还需满足一个必要条件,即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仅造成一般精神痛苦的不在此列,司法实践中主要以达到伤残标准作为构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未构成伤残的,一般不予支持。在诉讼中,应注意在诉请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三、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被告拿精神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据你叙述情况应是身体遭受损害,相对方侵犯了你的上述(一)相关权利。因此你可要求精神抚慰金,但需要注意的是,涉及刑事犯罪的除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含义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含义是怎样的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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