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罪名怎么定 |
释义 | 一、强迫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罪名怎么定 强迫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罪名是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处罚,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强迫成年人,应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是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二、强迫他人吸毒罪构成要件的条件有哪些 1.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属于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的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3.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强迫他人吸毒。 三、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强迫他人吸毒罪的追诉时效是15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