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申报工伤时限超了如何办 |
释义 | 一、企业申报工伤时限超了如何办 如果单位的工伤申请期限超过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在一年内可以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无正当理由,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期限也超过的,可以依法去找到侵权人,要求其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需要哪些 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单位报工伤与个人报工伤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单位报工伤与个人报工伤的区别是: 1.时限不同,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不同,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申报顺序不同,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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