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如何的情形下无效 |
释义 |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在如何的情形下无效 1.主体不适格; 2.意思表示虚假; 3.违背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 1.发生不可抗力或因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一方明示违约; 3.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 4.约定的解除事由出现等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三、二手房购买应该注意的几点 二手房购买应该注意: 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因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2.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 3.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房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 4.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房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房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房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6.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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