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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卖房屋过户费哪方出
释义
    一、买卖房屋过户费哪方出
    买卖房屋过户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在未约定的情况下,二手房的过户费是分成两部分的,一部分由卖方支付,另一部分由买方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1.卖方二手房税费:
    (1)个人所得税;
    (2)交易服务费;
    (3)交易印花税;
    (4)土地出让金。
    2.买方二手房税费:包括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产权转移登记费。以上仅做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的实际征收为准。
    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手续:
    1.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
    3.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过户信息。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产过户能委托他人办理吗
    房产过户能委托他人办理,如果买卖双方的当事人不能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规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卖方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买方可以手写一份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时间,可以不办理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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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2: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