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医疗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车祸医疗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赔偿,准备的材料主要为在医院所做的各项手术医疗所出具的票据,包括各项发票门诊,只要具有各项发票的医疗费都可以进行主张。一般劳动者可以直接去医院住院处进行结算,然后呢把各项收费票据准备好,一周之后去病历的复印室来进行复印病例,之后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交通交通部门来进行事故责任定书的处理,这就是所谓的责任赔偿依据。对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主要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等。建立的基础就是伤残的等级,伤残等级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 伤残等级确定后,可以根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年龄户籍,包括有没有被抚养人等情况来进行认定。因为交通事故的各项赔偿比较复杂,比较专业,建议您委托律师进行详细的计算。 ![]() 二、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哪些费用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三、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程序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车祸医疗赔偿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比较多的,比如说在医院所做的各项手术医疗所出具的票据,包括各项发票门诊等等材料。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车祸医疗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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