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损失的确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著作权损失的确定是怎样的 著作权损失的确定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如果无法确定的话就是根据违法所得来确定。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罚款金额是一万至十万元或者总定价的二至五倍;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罚款金额是一千至五万元。 二、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并且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且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侵害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 三、著作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法律网提醒,著作权可以转让的。但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而人身权不得进行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转让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以外的相关著作权利并获得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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