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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一般程序有哪些
释义
    一、股权转让一般程序有哪些
    股权转让一般程序有:
    1.转让双方进行洽谈、对进行交易的事项进行初步确定;
    2.通知各个股东,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转让股权办理条件
    转让股权办理条件是:
    1.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可以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股权转让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
    
    三、股权转让阴阳合同生效吗
    股权转让阴阳合同不能生效,法律网提醒您,股权转让时签订阴阳合同的,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无效,但阴合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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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2: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