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方民事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一、多方民事行为有哪些 多方民事行为是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进行的民事行为,包括合同、赠与、借款、租赁等。 在多方民事行为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平等,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享有自己的权利。 二、确定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其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这主要根据年龄和精神状态来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 1.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而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十六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则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十六周岁以上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则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除了年龄因素外,还需考虑其精神状况是否健康正常。 三、无能力人监护和认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1.对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有关的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你对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还有疑问吗?如果有,不妨在法律网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更专业的解答。同时,也欢迎你分享本文,让更多人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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