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包涵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房屋租赁合同包涵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包涵以下内容: 1.房屋租赁当事人基本信息; 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等设施状况; 3.租赁期限; 4.房屋维修责任; 5.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6.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7.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8.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几年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租房没有签租赁合同怎么办 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双方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如果出租人想终止的,要给承租人一定合理的期限搬走。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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