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成立的标志有哪些 |
释义 |
一、合同成立的标志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标志在于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这意味着,当合同的主要条款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认可,合同即可视为成立。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形式原则上采取非要式合同,即合同成立并不一定要求履行特定的缔约形式。 1.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那么合同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2.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即使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该合同依然成立。 二、合同有效要件总览 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即合同内容应当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2.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具备订立合同所需的法律资格; 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必须是互为有偿的,即当事人之间应当存在对价关系; 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 三、合同生效条件说明 合同生效的条件与有效要件密切相关。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 2.在某些情况下,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才能生效,如涉及外商投资、房地产转让等。 如果未办理这些手续导致合同无法生效,这并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如果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此外,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如果依法需要办理批准等手续,也适用上述规定。 以上是对合同成立和生效相关问题的简要概述。在日常生活中,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如果您对合同成立和生效等方面还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关于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更多疑问,快来法律网查找答案吧,你的法律小助手一直在这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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