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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释义
    一、婚姻无效的四种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1.重婚的情况,即已存在婚姻关系的人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已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情况,这通常指的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结婚;
    4.还包括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
    二、重婚导致婚姻无效
    重婚是婚姻无效的一种主要情形。在我国,一夫一妻制是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也是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重婚行为严重违反了这一基本原则,因此,《民法典》明确规定,存在重婚情形的婚姻将被视为无效。重婚包括两种情况:
    1.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
    这两种行为都破坏了婚姻的稳定性和专一性,因此被法律所禁止。
    
    三、未达法定婚龄无效
    未达到法定婚龄也是婚姻无效的一种情形。
    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一法定结婚年龄而结婚,那么这段婚姻将被视为无效。
    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他们因过早结婚而可能面临的种种问题,如生活不稳定、无法承担家庭责任等。
    因此,在确定婚姻关系之前,双方一定要确保自己符合法定的结婚年龄要求,以避免无效婚姻的情况发生。
    婚姻大事,不可儿戏。了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避免踏入无效婚姻的雷区。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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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