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改房产权归属该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房改房产权归属该如何确定 房改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产权初始属于单位,随后通过个人购买产权证,房改房转为个人产权,可以自由交易。具体归属还需分析以下几点: 1.1995年前后的不同政策: (1)1995年以前,房改房以标准价购买,增值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返还单位。 (2)1995年以后,通常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完全归个人所有。 (3)若1995年前按标准价购买后补足成本价,则视同以成本价购买,增值全部归个人。 2.产权比例与购买价格的关系: (1)以标准价购买的职工,仅获得部分产权,与单位共有。 (2)以成本价购买则获得完整产权,房屋完全归个人所有。 (3)无论哪种方式,土地使用权通常为划拨土地,职工购房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房改房类别判别 房改房可以根据类别分为折价房和全价房。 1981年首轮房改,职工可选择折价或全价购买,折价俗称“三三制”。 1990年第二轮房改中,折价购买不再存在,均按新政策全额支付房款。 《房地产权证》记载可助于判别房屋类别,折价房改房会标注“折价购买”,全价房改房则记载“全价购买”或“房改售房”。 三、房改房购买条件 购买房改房需满足特定条件: 1.必须得到市房改办或售房单位上级部门的批准,并报市房改办备案。 2.购房者需要签订房改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 3.原产权单位可能是单位或房管局,最终房屋所有权出售给个人。 4.对于房改房产权归属的进一步细节,需参考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转让条件和限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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