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流程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流程 离婚诉讼流程是: 1.带齐当事人的身份证件、起诉状以及副本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在法庭进行审理后,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二、诉讼离婚的审理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案件如果进入简易程序,那法院的审理期限就是三个月,法院会在三个月之内审结。如果是进入普通程序,那法院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是可以申请延长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诉讼离婚一定判离吗 离婚诉讼不一定判离。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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