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女职工产假结束被逼辞职如何维权? 1.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面临被迫辞职的情况时,首先应考虑的是向上级劳动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如果被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撤销决定,双方应继续履行原合同,此外,若造成工资损失,单位还需补偿。 3.案件处理中,如果合同期限到了,应判定合同终止,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至合同终止日的工资待遇。 二、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 1.女职工若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应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 2.如果“三期”到期时合同尚未结束,或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需支付至“三期”结束的工资,并补偿经济。 3.反之,如果“三期”结束时合同已经届满,则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合同期满后的权益处理 1.在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2.此时,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这是因为合同到期终止是法定的终止条件,不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不涉及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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