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兼职员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
释义 | 一、兼职员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兼职工作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普遍,但它到底构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经常会引发争议。 1.兼职的广义理解涉及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在其他单位工作。如果这种兼职满足全职工作的三个基本条件: (1)双方具有法定主体资格; (2)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进行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2.而狭义的兼职,即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的第二职业,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通常被认定为劳务关系,特别是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时。 二、兼职的合法性问题 兼职虽然为劳动者提供了灵活的工作选择,但其合法性也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 《劳动合同法》明确: 1.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这种兼职行为严重影响了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劳动者拒不改正,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劳动关系唯一性原则的一种调整,它承认了劳动者可以与多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可能性。 3.但如果兼职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发生纠纷时将不适用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而是按劳务关系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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