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怎样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
释义 | 一、离婚案怎样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离婚案申请财产保全流程是: 1.申请人将保全申请书和可供保全的被保全人财产信息提交立案庭,并交纳保全费用; 2.立案庭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3.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4.对保全裁定的复议; 5.保全结案。 二、离婚案申请财产保全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材料。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可见,不能提供开户行和银行账号、卡号信息很难进行财产保全。 ![]() 三、离婚案申请财产保全后可以撤销吗 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取消财产保全的,法院会终结执行保全措施的执行,对被保全的财产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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