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楼顶平台的使用权归谁 |
释义 | 一、商铺楼顶平台的使用权归谁 商铺楼顶平台的使用权问题,从所有权角度出发,首先应当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这一点基于屋面平台的特殊性,根据中国现行建筑规范,屋顶并不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内,也不计入分摊面积,且无法进行公示形式的权利登记。 《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不动产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因此,任何业主都有权享有屋顶平台的使用权,而房地产开发商在未经业主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出租屋顶平台是违规的,受到此类侵害的业主可要求赔偿,并依法处理。 屋顶平台作为不动产的一部分,物权归属于业主,且开发商未得到业主普遍许可时,不得出让屋顶平台的使用权。只有在业主普遍许可的情况下,屋顶平台的使用权才能被转让。 二、共有部分的范围 共有部分的范围不仅包括专有部分以外的区域,如门厅、电梯、走廊等,也包括与建筑物附属的各种设备和设施。 这些附属建筑物具体包括给水排水设备、供电设备、空调设备以及配备线等。 除此之外,还有天井、水塔、游泳池、停车场以及建筑物外部的照明设备等。 这些共有部分,即使不属于某一位业主的专有财产,也是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财产。 ![]() 三、共有所有权的权能 共有所有权的权能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使用权指各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正当使用,可以是共同使用或轮流使用。 收益权则是指业主对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按比例的分配权利。 至于处分权,涵盖了共有部分的实际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如共有部分及其设施的拆除须经全体业主会议决定,而法律上的处分则需与专有部分同时进行。这些权能确保了业主对共有财产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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