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上盖业务专用章 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合同上盖业务专用章 是否有效 当事人在合同上加盖业务专用章通常是有效的,这一点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然而,这种有效性有前提条件: 1.业务专用章不得是私刻的,且必须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 2.应当到工商局查询该公司印章的备案情况,确认印章的合法性。 3.《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明确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并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 4.因此,业务专用章如果合法有效,则盖在合同上也是有效的,这是对合同法律效力的基本确认。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殊性 效力待定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它并不立即等同于有效合同。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这类合同的效力取决于他人(通常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2.如果追认权人同意,则合同自行为成立之时起有效;如果追认权人拒绝,合同则自始无效。 3.这说明效力待定合同在成立时并不具备即刻的法律效力,而是处于一个悬而未决的状态,需要进一步的确认才能确定其法律后果。 ![]() 三、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1.在处理购销合同时,尤其是涉及业务专用章的使用,应充分认识到其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这不仅涉及印章的合法性,还包括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2.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前应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必要的法律咨询。 3.对于不确定性较高的效力待定合同,要特别注意追认权的行使和对应的法律后果,确保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能够有效地规避风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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