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标准是如何的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6.其他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理赔申请书和赔款收据。 2.肇事车辆保险单正本、行驶证、驾驶证复印件。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医院诊断书。 5.死亡相关证明书。 6.亲属关系证明。 7.生前相关急救医疗单据。 三、交通事故农村户口死亡赔偿是遗产吗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死亡,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死亡赔偿金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死亡赔偿金分割之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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