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租地合同协议书没有合同期限有效吗 |
释义 | 一、私人租地合同协议书没有合同期限有效吗 在法律上,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可以有效地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等。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在合同的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接受的,即便合同未签字或者盖章,也属于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当然有效。 ![]() 综上所述,私人租地合同协议书没有合同期限仍然可以有效地成立和生效。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可能的争议和误解,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合同期限。 关于私人租地合同协议书,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法律网会在第一时间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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